感谢所有积极创作和参与本次展览的作者!以下公布名单中的各位作者,您的作品经过评委会初评已入围,请寄送..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团结引领我省美术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推动河北省水彩、粉画创作繁荣发展,创作推出一批表现人民美好生活,凝聚时代精神力量的优秀水彩、粉画作品,展示近年来河北省水彩·粉画创作的新成就,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将举办“第四届河北省水彩·粉画展”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于广明 马春兴 马健曾 左新民 苏薇 李君 庞振捷 2.凡在“第十三届全国美展”之后创作的作品均可参评;3.作品材质为水性材料和纸,包括水彩、水粉和粉画;4.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(高)×150厘米(宽),同时也欢迎小幅水彩画投稿。6.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,拒绝电脑制作的作品。1.初评收件:个人报名投稿,限投一幅作品。作者需提供4M左右高清电子版照片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。图片命名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)+作品名称+尺寸+联系电话。电子邮件名称:作者姓名+地址+电话。邮箱:27491012@qq.com。初评投稿时间:即日起至8月14日,过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李程昊 ,电话:13731767307。2.经评委会评审后,初评入选名单在河北省美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,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。3.原作收件:初评入选作者按规定时间报送作品原作,不寄送者视为放弃参展机会。作品自行装裱。水彩(粉)画装镜框,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,不得使用易碎材料。粉画作品须装镜框,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,可用玻璃作镜面,镜上须粘贴透明胶带。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)、作品名称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物流或快递邮寄,作品往返邮寄费用自理。原作收件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,展览结束后,作品全部退回作者,由承办单位统一寄回,寄出前,将与作者联系确定有关协议,运送过程中由于快递运输方导致的作品丢失和破损,承办单位不负责任。九、入选作者具备加入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。1、主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组织领导、注重实际成效、做好成果展示、积极宣传推介,组织引导美术工作者积极参与、创作精品。2、主办单位对作品有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的权利,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。3、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、参展资格,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。 十二、凡有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评选的作者,需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。本通知如有未尽事项,由河北省美协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,如有其它安排和变化另行通知,相关内容以另发的后续通知为准并执行。